根据《河南省洛阳荣康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以及《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公开招聘体检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20年10月16日上午7:00(星期五) 二、集合地点 郑州市东明路与红旗路交叉口东南角河南省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181号)。 三、注意事项 1.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必须保持空腹12小时以上,且不得饮酒、服用药物等,因违反体检规定的有关要求影响体检结果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主要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体检须知》。 3.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按照体检医院有关疫情防护指引,准备好健康码,配合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好口罩。 4.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按时到达集合地点,凡是超过规定时间没有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体检考生请务必将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在体检过程中,如发现考生使用通讯工具,即取消其体检资格。体检结束后,考生凭身份证领取手机。 6.此次体检基础费用由我院承担。但是考生体检后如需做进一步检查,或需要复检的,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请考生适当携带一些现金,以备需要。体检医院按照物价核定标准统一收取。 7.体检考生集合时,工作人员会组织点名并确定体检编号,请考生务必记清自己的体检编号,以免错号影响自己的体检结果。考生体检过程中,只报本人编号,不得将姓名告知医务人员。 8.根据有关规定,为防止顶替等舞弊行为,我们在体检的一些关键环节,将对每名考生进行录像资料备查,一旦发现顶替等舞弊行为,即取消相关考生的体检及考录资格。 9.体检结果及考察人员名单,体检后在河南省洛阳荣康医院网站公布。 四、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379-63769899(河南省洛阳荣康医院人事教育科) 监督电话: 0371-68060750(河南省纪委监委驻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纪检监察组) 0371-6969039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371-68060788(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人事处) 0371-68060782(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纪委) 0379-63769866(河南省洛阳荣康医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1.河南省洛阳荣康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须知》
河南省洛阳荣康医院 2020年10月10日
附件1:
河南省洛阳荣康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 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地反映您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有既往病史的在体检时应事先告知体检医师,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时佩戴口罩,手机扫码进入医院。 4.体检表第二页由受检查者本人按照要求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注意上端前5行考生个人基本信息不要填写,其他病史调查项目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整齐,不能遗漏。受检者签字栏中签“体检编号”,不需要签名。 5.体检前三天要求清淡饮食,严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无熬夜。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可不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做尿常规和妇科检查应在生理期过后三天为宜。 9.妇科检查前两天禁止同房,且禁止在阴道内放置药物或进行其他任何操作。 10.X光检查前,要摘掉上身佩带的金属性物品。 11.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项检查,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12.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3.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其中对体检结果有疑义提出复检的,凡是现场判定的体检项目,如血压、心率、视力、听力等,必须现场提出复检,当日复检并做出结论; 根据有关规定,如有影响合格结论的其他体检项目,需要当场安排复检的,由体检医院提出并安排复检; 凡是现场判定的体检项目,因本人没有复检而作出不合格结论的,当天体检结束后,一律不再复检,请考生务必注意! 14.其他需要主检医师综合评价给出结论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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