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6日,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监督三科一行4人,到我院对传染病防治及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用评价工作进行了全面的督导检查,副院长陈四军及相关科室负责人陪同检查。
督导组分别到检验科、内镜中心、医疗废物暂存处和医院污水处理站,通过实地走访、查看资料、人员访谈等方式,对我院传染病防治机构设置是否健全,传染病网络上报及转诊是否及时,传染病阳性结果反馈登记内容、方式和时限是否符合要求,有无传染病瞒报、漏报或迟报现象,消毒产品使用是否符合要求,医疗废物处置、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是否规范等传染病管理相关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督查和指导,对我院传染病防治和报告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给予反馈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副院长陈四军表示,我院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医院质量管理,完善传染病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积极有力措施落实卫生监督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整改到位,不断提高传染病防控能力,保障患者就医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