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对不同学历起点退役军人的学历深造提出了优惠政策。
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支持复学,可按规定转专业,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并允许适当延长修业年限。
对于高等职业院校退役士兵学生毕业后继续攻读普通本科、成人本科可按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免试入学。
对于本科学历退役士兵学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符合政策条件的可享受加分照顾或免初试优待。
对于初中学历退役士兵学生,其参加中职教育实行注册免试入学。
对于高中学历退役士兵学生,其报考高职院校可参加单独招生,免文化素质考试;符合条件的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成人高考,可按规定享受加分照顾。
此外,依托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退役士兵可选择适合就业的行业系统内的高职院校就读,通过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等方式,实现“入学即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