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办发〔2017〕67号《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制定医院章程。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提高医院运行效率。
1、医院章程的内容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医院章程应包括医院性质、办医宗旨、功能定位、办医方向、管理体制、经费来源、组织结构、决策机制、管理制度、监督机制、文化建设、党的建设、群团建设,以及举办主体、医院、职工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1) 医院性质:主要是指非营利性和营利性 (2) 办院宗旨:公立医院的办院宗旨是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 (3) 功能定位:医院在三级医疗网络中处于什么位置,是几级医院,是区域医疗中心、专科医院还是社区基本医疗,主要提供什么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等。 (4) 办院方向:是指办成什么样的医院,是综合医院,还是中医医院,还是专科医院,重点专科和专业特色是什么等。 (5) 管理体制:主要是指管与办之间的关系,是成立医管中心,还是成立理事会,还是成立董事会,明细政府与医院的权责清单。 (6) 经费来源:明确办医主体投入经费的来源,界定专项补助与常规补助的财政投入。 (7) 组织结构:实行院长目标管理责任制,院长提名推荐副院级领导,医院领导由理事会或董事会聘任,成立医院领导班子。医院自主设置内设机构,实行全员聘用制。 (8) 决策机制:理清政府与医院权责清单,规范决策流程和程序。 (9) 管理制度:明确需要建立的制度,理事会会议制度、文件管理制度、议事规则制度等, (10) 监督机制:明确理事会考核监督、党的内部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第三方监督和行业自律等, (11) 文化建设:加强精神文明、医德医风建设。 (12) 党的建设:明确党组织在医院内部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 (13) 群团建设:明确群团组织民主管理制度。 2、章程要明确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章程需要明确举办主体、医院、职工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1)举办主体权责 章程应明确举办主体的权责,《指导意见》明确界定:政府行使公立医院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收益权等,审议公立医院章程、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实施、收支预算等。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 (2)医院权责 章程应明确院长的权责。《指导意见》明确界定:公立医院要依法依规进行经营管理和提供医疗服务,行使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经营管理自主权。 (3)职工权责 章程应明确:职工参加民主管理的权利;依法获得劳动报酬、享受劳动保护、劳动保险、休息、休假的权利;对医院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对医院管理层提出批评的权利;女职工有依照国家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的权利。 3、制定章程是明确党组织在医院内部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 加强党建工作,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加强公立医院基层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引导监督医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确保医院改革发展正确方向。 [ 信息来源: 誉方科技 首席咨询师秦永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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