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千亿体育在线(中国)有限公司>医疗服务>医保政策  

【跨省异地就医医保政策专题】省外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知识问答及就医流程

发布时间:2017-07-19    文章来源:河南省洛阳荣康医院 医保办公室    点击量:
      随子女迁居的退休老人,在豫常驻出差的工作人员,在河南成家立业多年的外地人,以及需到在豫医院医治的转诊患者……。多年来,这些人只能拿着单据回老家报销,麻烦又费力;而从今年开始,河南79家医院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将为这些人带来货真价实的便利。带您来看看,跨省异地来豫看病,报销流程具体怎么做:
      1、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哪些人群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答:(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人员。(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4)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2、符合跨省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就医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才能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
      答: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在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建立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并实现动态管理,选择转诊定点医疗机构,同步上传至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并且与河南省已开通直接结算业务的统筹地区可实行直接结算。如果参保人员已在参保地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但参保人员所在统筹地区与河南省暂未开通直接结算业务,参保人员来豫就医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也不能够直接结算,仍需按照原办法全额垫付结算后回参保地按规定手工报销。
      3、跨省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参保地的医保政策还是河南省的医保政策?
      答:异地参保人员来豫直接结算就医纳入河南省统一监管,执行河南省相关就医流程和管理规范。参保人员在河南省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符合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执行河南省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的报销政策。
      4、符合跨省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住院需要带社会保障卡吗?
      答:需要。社会保障卡是参保人员在河南省直接就医的唯一身份识别凭证,办理住院登记、出院结算等手续时,应主动出示,实名制就医。
      5、符合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员都能直接结算吗?出院直接结算时是不是只结算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答:参保人员在备案的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原则上应采取直接结算方式进行费用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将根据参保人员所在参保地系统计算反馈的结果,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向本市经办机构申报审核结算。
      6、参保人员如何变更个人相关信息?
      答:若参保人员的异地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或在异地医疗期间如需再次转院或入院,应及时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变更,并经其审核确认。若参保人员的待遇享受状况变更,如暂停、恢复、终止等,请及时与参保地经办机构沟通办理。
      7、跨省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在哪里能查询到直接结算相关的政策规定、就医报销流程等事项?
      答: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拨打河南省或所在参保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进行咨询了解。另外,参保人员还可以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网址:http//si.12333.gov.cn)”查询直接结算相关政策和规定、已开通业务的统筹地区和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参保人员的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和登记备案信息等。河南省社会保障局查询网站:http://hnylbx.com/hnsi/index.htm。
      




 

上班时间服务电话                         
投诉咨询:0379-63789089      优抚政策咨询:0379-63769958      
门诊服务平台:0379-63769888    医疗业务咨询:0379-63769986
其他时间服务电话 18203793068   

地 址:洛阳市瀍河区白马寺路490号  邮 编:471013 传 真: 037963783580 
版权所有:千亿体育在线(中国)有限公司 E-Mail:hnslyrkyy@126.com 咨询电话: 0379-63769885


备案号:豫ICP备16017761号-1
豫公网安备41030402000211